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
编辑:王君  预审:孙成磊  终审:洪方明  发布日期:2021-04-27  浏览次数:

2021425日—51日是第19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医务室呼吁全体教职工了解职业病防治知识,树立职业健康理念。

Q:什么是职业病?

201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Q:职业病有多少种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中共列出了10132种职业病,具体分类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

2、职业性皮肤病,9种;

3、职业性眼病,3种;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5、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7、职业性放射性,11种;

8、职业性传染病,5种;

9、职业性肿瘤,11种;

10、其他职业病,3种。

Q: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携带以下材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Q: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职业病人享受以下待遇:

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4、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5、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6、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7、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

8、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9、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或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Q:劳动者如何预防职业病?

1、上岗前劳动者要做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

3、作业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

4、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职业异常项目;

5、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请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

6、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或通过媒体、网络搜索职业病知识,提高自己防护的意识。

Q:用人单位如何预防职业病?

1、源头的预防:源头预防的有效办法就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方可施工。

2、生产过程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加强职业危害控制管理。

3、进行劳动现场的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和控制;实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制度。

4、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转岗和离岗的健康体检,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正确的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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