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宿舍安全用电的通知
编辑:周琢  预审:孙成磊  终审:洪方明  发布日期:2023-11-09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宿舍安全用电的通知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加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区域。特别是目前冬季来临,天气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校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现对学生宿舍用电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规定如下:

一、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保障宿舍同学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宿舍内不得违规用电,严禁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电火锅、电饭煲、豆浆机、电热毯、电熨斗、烘鞋器、烘脚器、卷发棒、电吹风等违禁电器,违者予以没收并严肃处理;

三、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四、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或其它用电设备。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五、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电脑、饮水机、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六、严禁私自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请不要超负荷用电,避免电线发热引起短路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七、严禁宿舍内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及电池)充电,禁止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充电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如有违反,将根据校纪校规给予处分,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用电安全无小事,平安快乐你我他,希望全体教师和学生重视用电问题,真正做到安全用电、方便用电、节约用电。


后勤与保卫管理处水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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