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编辑:孙成磊      发布日期:2020-10-20  浏览次数:

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芜税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2020年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80元。

(二)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明)免缴、重度残疾人员(1-2)、享受助学金、享有助学贷款的非在职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140元。

二、信息采集

(一)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系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二)各系于1030日下午5:00前将审核后的《在校学生参加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汇总并加盖系公章,以系部为单位整理好交给卫生所强老师(含纸质版、电子版)。

三、办理程序

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参保费用待卫生所确认名单后通知各系集中征缴交财务处。卫生所对接芜湖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落实相关医保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系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认真把宣讲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全面动员,覆盖全员。各系要积极鼓励和动员学生参保,要把政策宣讲到每一名学生,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对不在校或未参保学生,要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宣传到本人,防止出现因信息不畅而漏保。休学、复学学生购买医保的请单独与卫生所强老师联系。

(三)区分情况,严谨细致。各系要认真梳理不愿参保学生的真实情况和实际困难,防止学生对参保政策误解而导致不参保,使学生利益得不到保障。在老家已购买医疗保险的,无需再次购买。

五、卫生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强睿

联系电话:19855371799

电子档发送邮箱:290389022@qq.com



皖江学院后勤与保卫管理处

20201020

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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