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门诊报销公示
编辑:孙成磊      发布日期:2019-12-12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程序,经参保学生个人申请、各系协助、学院审核,现将我院学生201951日至20191031日期间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1212日起至20191220日止。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53-577154313965198281,与卫生所汪所长联系。

门诊报销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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